我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我的户口在男方家

时间:2023-11-20 作者:宁夏律师

没有结婚证的话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但是前提必须要到当地的登记机关补办好结婚登记之后才能够重新去办理离婚,否则一样是行不通的。 补办结婚证需要提交结婚证档案,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三张2寸近期合影免冠照片。
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后到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颁发补领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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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没有结婚证想离婚的,如属于结婚证遗失、毁损的,则可以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补领完后,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提起离婚。如双方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的,则仅属于同居关系,不需要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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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没有结婚证的,一般不能协议离婚和申请办理登记离婚的手续。但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成立同居关系的,即使没有结婚证,也可以申请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扥材料。
而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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