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股东出资不足够,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时间:2023-11-11 作者:宁夏律师

股东出资不足的会有以下法律责任:
1、向公司足额缴纳;
2、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公司设立后存在出资瑕疵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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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出资不足导致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在应当出资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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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
1、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
2、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为出资不足导致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在应当出资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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